


技 95.4091%的股份,被评价单位主营事务不变,被评价单位原有事务及
体改变建立的股份有限公司。于1994年6月22日根据花都市对外经济贸易委
批复》(花外经贸引(1994)095号),由花都市炭步镇工业公司和中邦制
2002 年 8 月 1 日,广州飞达音响专业器件有限公司董事会签署《董
造有限公司出资 280 万美元,占注册本钱的 70%,何碧娟出资 120 万美
2002 年 8 月 15 日,广州市花都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《关于
批复》(花外经贸管补[2002]110 号),香港中邦与何碧娟签定的股权转
贸管补[2003]12号),中邦制作有限公司与何碧娟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生
业),转让价款为489.60万元公民币(折合80万美元)。股权转让后的公
音响股份有限公司,赞同注册本钱由400万美元改变为3,378.6218万元公民
份有限公司以本钱公积转增股本,注册本钱由3,378.6218万元改变为6,600
月 31 日举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、2020 年第二暂时股东大会,审
2020 年 7 月 31 日,中邦制作与沈火土签定《股权转让协议》,约
定中邦制作将其所持公司 3.0909%的股权(对应注册本钱 204 万元,实
转让给王本银,将所持有的公司 0.409%的股权(对应注册本钱 27 万元,
技 95.4091%的股份,被评价单位主营事务不变,被评价单位原有事务及
1-6月完成经营收入12,941.54万元,利润总额1,834.63万元。公司近期财物、
95.4091%股份,拟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本次股份转让买卖基准日及审
在协议签署后,出让方将促进公司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
都的碧桂园星港世界商业物业 32 套,9,000万元货币资金及与上述财物
方仍持有本公司及港湾科技 95.4091%的股份,本公司主营事务不变,本公
添加本公司2019年度、2020年度和2021年1-6月的租借本钱(租金按22
c. 根据协议约好,分立后出让方仍持有本公司及港湾科技 75.4091%
册本钱由6,600.00万元减至3,800.00万元,分立后港湾科技注册本钱为
存货账面值90,938,866.18元,均由被评价单位持有,基本情况如下:
飞达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,大部分建于2002、2003及2008年,
30,569.74平方米,土地性质为国有一切土地,土地用处为工业用地。土地
3. 《财物评价执业原则——财物评价陈述》(中评协【2018】35号);
4. 《财物评价执业原则——财物评价程序》(中评协【2018】36号);
5. 《财物评价执业原则——财物评价档案》(中评协【2018】37号);
7. 《财物评价执业原则——财物评价办法》(中评协【2019】35号);
17. 近期机器设备和资料物资商场买卖价格信息、互联网上和电线. 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商场买卖价格信息和征地补偿信息;
5. 《乡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》(中华公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/T18507—2014);
7. 《建造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则》 (计价格〔1999〕1283 号);
9. 《投标署理服务收费办理暂行办法》(计价格 [2002]1980 号);
10. 《建造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办理规则》(发改价格[2007]670
进行丈量,假定其均为合法和线. 除评价师所知规模之外,假定评价目标所触及的土地、房子建筑物
的布告》(财政部税务总局布告2021年第13号),自2021年1月1日起,
(RMB22,400.25万元),评价值为公民币贰亿玖仟陆佰叁拾柒万壹仟贰佰元
(RMB29,637.12万元),评价增值公民币柒仟贰佰叁拾陆万捌仟柒佰元
(RMB9,123.19万元),评价值为公民币玖仟壹佰贰拾叁万壹仟玖佰元
佰元(RMB13,277.06万元),评价值为公民币贰亿零伍佰壹拾叁万玖仟贰佰
元(RMB20,513.92万元),评价增值公民币柒仟贰佰叁拾陆万捌仟陆佰元
争议胶葛》一案(穗劳人仲案(2021)8084号),申请人李习荣恳求裁定
庭判决公司应根据法律规则给予李习荣应有的工伤待遇,合计30,948.70元。
(2)公司员工侯卫东建议其于2019年10月6日至2020年11月在公司工
作期间因薪酬、加班费遭公司克扣,因投诉无果于2021年8月13日向广州市
议胶葛》(穗劳人仲案(2021)7750号),申请人侯卫东恳求裁定庭判决
公司向其付出赔偿金、被克扣薪酬及加班费,合计165,694.00元。该案子已
11,030,000.00元未付,公司向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公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
建议要求曹重付出欠款及利息等费用合共11,087,310.04元;广东省广州市
花都区公民法院于2019年7月30日作出《民事判决书》((2018)粤0114
张曹重付出1103万元,缺少现实及法律根据,因而被法院驳回上诉。2019
州市中级公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7日作出《民事判决书》((2019)粤01
因为公司上述诉求遭法院驳回,曹重以为6,477,338.00元无需付出,故
于2021年7月13日,曹重向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公民法院恳求判令公司退回
公民法院通知书》((2021)粤0114民初13708号),申请人曹重与公司追
年8月11日起至2022年8月10日止。该案子已于2021年10月13日开庭,但尚
年5月3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)。该案子已于2021年6月30日开庭,但尚